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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素有“孔孟之乡”、“礼仪之邦”之称,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众多的古树名木和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并存,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构成了独特的森林风景旅游区。如自古被称为五岳之首的泰山,黄海之滨的修道仙山崂山和昆嵛山,还有“灵气所钟”的沂山、蒙山,诗经中所描述的古松柏遍布的徂徕山、莲花山,以及海中明珠长山列岛等,各处山林各有特色,都是使人流连忘返的旅游胜地。自1992年我省建立第一批国家森林公园以来,全省森林生态旅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起步到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人数、旅游收入逐年上升,成为全省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好客山东”品牌的重要载体,旅游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到2011年底,全省森林公园已发展到223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38处,省级森林公园69处,市级森林公园116处,森林公园总面积已达38.5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61处(面积1434万亩)、湿地公园64处(面积155万亩)。森林公园全年总收入达13.45亿元,其中森林旅游直接收入达12.75亿元,接待中外游客2395万人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目标,坚持把发展森林和湿地旅游业作为发展林业产业、满足社会对林业多种需求、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生态优先,做到保护管理与开发建设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符合林业自身发展规律又具有山东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创新之路。一是对全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400多处生态旅游区(点)进行了科学调查,摸清了我省生态旅游资源的现状;二是编制了《山东省森林公园和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出台了《山东省关于加快森林生态旅游的意见》;三是每年举办生态旅游培训班,培训了一大批管理干部;四是加大生态旅游宣传力度,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现场推介和发行森林旅游年票等多种形式,结合“好客山东”品牌,着力推进森林之旅的绿色旅游活动;五是弘扬了生态文化,各森林公园普遍树立了科普理念,注重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内涵;六是成立了森林生态旅游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产业发展中“助手与参谋”、“桥梁与纽带”等作用,为从事森林生态旅游的企业和参与的社会力量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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